宿迁三台山景区部分房屋及国庆集市 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0/9/15 15:31:34点击次数:5072次
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因经营需要,现面向社会对景区部分商业经营用房和文创摊位进行公开招租,相关招租事宜公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房屋招商租赁标的房屋共有11处,分别位于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主入口、镜湖区域和衲田村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为游客较为集中的集散区域。…

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因经营需要,现面向社会对景区部分商业经营用房和文创摊位进行公开招租,相关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房屋招商

租赁标的房屋共有11处,分别位于三台山国家森林公园主入口、镜湖区域和衲田村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为游客较为集中的集散区域。(详见附件:2020年度招商租赁汇总表)。

(二)国庆集市招商

集市经营时间为2020101-108日。

1.文创集市

文创集市位于花海核心区域,景区提供展位,招引业

态为文创手工、品牌展示推广、非遗等,共计招引15家,

不招引餐饮业态

2.天和塔区域游乐项目

天和塔区域为景区重要游客集散区域、景区小火车第二大站点,拟在天和塔区域道路东侧设置趣味童玩游乐区,招引小微型游乐项目5个,如幸运套圈、小蹦极、趣味钓鱼等小型游乐项目,游乐区采用租赁模式整体租赁,不单独出租个体游乐项目。

3.车展等各类展销

梅园位于景区西门区域,为景区小火车始发站,拟在梅园小广场处设置展区4个,整体租赁。

二、意向承租方资格要求

1.自然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完全履行合同能力;

2.意向承租人已有企业须依法取得相关行政部门核发各类营业证件,且无不良经营记录;

三、承租经营相关要求

.承租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业态经营,不允许超范围经营;

 2.不得私自改变房屋外观,在承租期内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按原状修复;不予修复的,无偿收回承租权,并予以经济处罚;

3.商铺内部装修由承租方负责,装修设计、施工及门头方案(含图纸)须经景区审核批准后实施;

4.店名、从业人员服饰,按照行业特点统筹设定;

5.承租方必须依法办理各项营业手续。实行门前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整洁、包设施),禁止私搭乱建、禁止违规出户经营等;

6.景区房屋承租方需确保店铺全年营业时间不低于300天,日常经营时间必须与景区营业时间保持一致,不得无故停业,如有特殊情况需暂停营业,需向景区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以临时停业。

四、报名时间及开标

凡有意向者,可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凭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并携带商品照片、品牌宣传册、商业计划书等资料,至景区招商管理部咨询报名。

报名时间:2020914-2020930

联系人:张先生     咨询电话:15305248999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度招商租赁汇总表》

       

宿迁三台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2020914

 

 

 

 

 

 

附件

 

2020年度招商租赁汇总表

序号

租赁标的

区域

租赁面积

1

百合甜品屋

主入口

180

2

皓月轩

镜湖区域

203

3

镜湖乐购

镜湖区域

184

4

衲田村10#

衲田村区域

110

5

衲田村29#

326

6

衲田村27#B

100

7

衲田村32#

152

8

衲田村28#

326

9

衲田村36#

110

10

衲田村37#

326

11

衲田村38#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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